福州茉莉花茶(Fúzhōu mòlìhuā chá)是福建省福州市的茉莉花茶。福州被視為茉莉花茶的歷史發源地: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說明將其源流追溯至北宋,而當地的窨製技藝已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茶底為烘青綠茶(hōngqīng lǜchá),以多次綻放的茉莉鮮花反覆窨香,而後將花與茶分離。因此當地有「見茶不見花」之說。此名稱在中國受三種方式保護:地理標誌產品、證明商標,以及農產品地理標誌;在歐盟則以 PGI 註冊。
1. 分類與產地
- 類型: 以綠茶為基底的花茶(huāchá)。省級標準 DB35/T 991—2010 直接指明原料為茉莉鮮花與烘青綠茶。因此,本條目與系列中的其他茉莉花茶一樣,歸於綠茶之列。
- 類別: 產自茉莉花茶歷史核心產區的茉莉花茶;屬具法定產區之名稱,而非茉莉花茶的泛稱。
- 產地: 中國福建省(Fújiàn)福州市(Fúzhōu)。
- 保護範圍: 福州市現行行政區劃內之十個行政單位:晉安區、倉山區、馬尾區、長樂區,福清市,以及閩侯縣、連江縣、羅源縣、閩清縣、永泰縣。2009 年公告及省級標準均列同一清單。在 2025 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登記資料中,長樂仍作市(長樂市),雖其時已改為福州市之區;「現行行政區劃」的表述涵蓋此變動,但該登記所用名稱已過時。
- 地理座標: 保護文書未提供座標範圍。
2. 歷史與文化意義
- 歷史:
- 宋代至清代。 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說明,福州茉莉花茶始見於北宋,窨製技藝成形於明代,至清代成為進貢朝廷之品。中國駐歐盟使團所刊《中歐協定》產品概覽稱,清代為其全盛時期,而 1949 年後則用作外交贈禮。
- 2008–2009 年。 該名稱取得第 4939090 號「福州茉莉花茶」證明商標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AQSIQ)以 2009 年第 87 號公告將其列為地理標誌產品。此外,該名稱亦經農業部註冊為農產品地理標誌;註冊年份未見於原始資料。
- 2010 年。 發布省級標準 DB35/T 991—2010《地理標誌產品 福州茉莉花茶》;2022 年,福建省發布其英文版。
- 2011 年。 依中國駐歐盟使團概覽,國際茶葉委員會定福州為「世界茉莉花茶發源地」。
- 2013–2014 年。 依同一概覽,福州茉莉花與茶文化系統入選中國首批重要農業文化遺產,其後列入聯合國糧農組織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系統名錄。2014 年,茉莉花茶窨製技藝以第四批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,項目編號 Ⅷ-147「花茶製作技藝」;申請單位為倉山區。
- 2025 年。 國家知識產權局以第 640 號公告確認該地理標誌產品;登記資料所載商標號為 4939090。
- 歐盟。 依《中歐協定》,該名稱以 PGI 註冊(檔案編號 PGI-CN-2675)。依據為同一商標;申請人為福州市園藝學會,該會亦為省級標準三位起草單位之首。
- 名稱:「福州」為城市之名;「茉莉花茶」(mòlìhuā chá)即「以茉莉花窨製之茶」。
- 文化意義: 福州以鮮花窨茶的技藝體系,分別在技藝、農業系統與地理標誌三個層面獲得認可。
3. 植物學描述與原料
- 賦香植物: 茉莉花(Jasminum sambac)。標準允許兩個品種:單瓣茉莉與雙瓣茉莉。中國駐歐盟使團概覽稱單瓣茉莉為福州特色,香氣最濃;並指茉莉源自波斯灣地區,兩千餘年前經印度傳入中國。
- 鮮花要求: 花冠筒已充分伸長;花朵飽滿、碩大、潔白、完整、純淨,帶花萼與花柄。不得有青蕾、枝梗及異物。
- 鮮花採摘: 採「當天花」,即當日將開放之花蕾。已開放之花與青蕾不採。採收時間為上午十時後。
- 茶底: 以適製品種製成之烘青綠茶,包括榕春早、鼓山菜茶、羅源七境菜茶、福雲 6 號、福雲 7 號等。
- 茶青採摘標準: 單芽、一芽一葉、一芽二葉或一芽三葉;芽葉完整、新鮮、潔淨,無鱗片、無果實、無老葉。
4. 風土與栽培特點
- 產區: 依中國駐歐盟使團概覽,福州位於東南沿海之河口盆地。茉莉多植於閩江兩岸沖積沙洲之砂壤土上。
- 氣候: 溫暖,雨量充沛,晝夜溫差大(依同一資料)。所見資料未提供具體數值。
- 茉莉園地: 依標準附錄,宜選陽光充足之平地或緩坡,具灌溉與排水條件;土壤為壤土或砂壤土,pH 值 6.0–6.5。
- 茶園: 山坡紅壤;土層厚度不少於 0.8 公尺,有機質含量不低於 1%,pH 值 4.0–6.5,坡度不超過 25°,以朝南為佳。
5. 製程工藝
標準分三階段:茶底初製、精製與窨製(xūnzhì)。
- 茶底初製: 鮮葉 → 殺青(shāqīng),鍋溫 200–280 °C,至葉片含水率約 60% → 揉捻(róuniǎn):老葉熱揉,嫩葉冷揉,壓力依「輕 — 重 — 輕」原則,時間比例 2 : 3 : 1 → 乾燥(gānzào),以機械或焙籠為之 → 毛茶(máochá)含水率低於 6%。
- 茶底精製: 經篩分、切碎、風選、揀剔、拼配與乾燥,製成茶坯(chápī)。
- 窨製:
- 茶坯處理。 茶坯以 100–110 °C 烘至含水率 4–5%,冷卻至堆溫高於室溫不超過 3 °C。
- 鮮花養護(xiānhuā yǎnghù)。 鮮花薄攤;於涼爽車間(低於 30 °C)堆至高 15–20 公分促其升溫,堆溫達 38 °C 時再攤開。開花率達 60% 時篩去花蕾與花萼,達 80% 時開始窨製。
- 窨花拌和(xūnhuā bànhé)。 茶與花拼合,堆高 25–35 公分。
- 通花(tōnghuā)。 5–6 小時後,堆溫升至 40–48 °C(首次窨製為 45–48 °C)時,將茶堆攤開散熱 0.5–1 小時。
- 收堆復窨(shōuduī fùxūn)。 散熱後重新收堆,堆高 20–30 公分,再靜置 5–6 小時,至花朵萎軟轉黃。
- 起花(qǐhuā)。 自開始起 10–12 小時後,篩去花朵。首次窨製後茶坯含水率為 17–18%;第四次及以後為 10–11%。
- 烘焙(hōngbèi)。 快速烘乾,溫度 90–110 °C,以免香氣散失;烘後冷卻,堆溫不得高於 40 °C。
- 轉窨(zhuǎnxūn)。 重複上述循環;福州茉莉花茶窨製次數不得少於四次。
- 提花(tíhuā)。 以最佳之碩大白花,用量為茶重之 5–10%,歷時 6–8 小時;完成後茶葉含水率不得高於 8%。
- 勻堆裝箱(yúnduī zhuāngxiāng),須先經試拼與檢驗。
中國駐歐盟使團概覽稱,最高等級為九窨,凡八十一道工序。非物質文化遺產說明則指,窨後烘焙為此技藝中最難之一環。
6. 感官特徵
標準將茶分為五級:特級、香毫、春毫、銀毫,以及高於銀毫之特種茶。等級自下而上排列:「特級」字面上為「最高等級」,於此卻是等級最低者。
- 乾茶外形: 特種茶有圓形、扁平、針形、螺旋形、珠形或束形;銀毫為緊結之條索,芽毫顯露;特級則緊結,色黃綠。
- 乾茶香氣: 所見資料無描述。
- 湯香: 特種茶與銀毫香氣鮮靈、濃郁持久;特級僅為鮮濃。
- 滋味: 鮮濃醇厚;中國駐歐盟使團概覽稱其特徵為「冰糖味」。
- 湯色: 黃綠、清澈明亮;特級為淺黃。
- 葉底: 特種茶為肥嫩帶毫之芽頭;特級則嫩綠勻整。
各級窨次:特種茶六窨以上;銀毫六窨一提;春毫與香毫五窨一提;特級四窨一提。
7. 化學成分
標準對成品茶之理化指標規定如下:
| 指標 | 不超過 |
|---|---|
| 水分 | 8.0 % |
| 總灰分 | 5.0 % |
| 碎茶 | 5.0 % |
| 粉末 | 0.5 % |
所見資料未有福州茉莉花茶之多酚、胺基酸、咖啡鹼及香氣物質數據。
8. 沖泡
綠茶基底茉莉花茶之通則。
- 水溫: 85–90 °C。
- 置茶量: 3 公克兌 150 毫升。
- 器具: 蓋碗,有利聚香;特種造型茶可用玻璃杯。
- 步驟:
- 溫熱茶具。
- 置入茶葉。
- 注水,蓋上蓋子。
- 第一泡 1–2 分鐘。
- 飲前掀蓋聞香。
- 可續泡二至三次。
9. 貯存
依茶類通則。密封,置於乾燥、陰涼、避光處,嚴防異味。標準規定茶葉應貯存於通風、乾燥之倉庫,與有氣味及污染物隔離,常溫下保質期為 18 個月。
10. 價格與偽品
所見資料未載價格。
- 如何避免偽品:
- 認明地理標誌,產地須為福州十區縣之一。
- 依標準,茶葉至少經四次窨製及一次提花;不得使用添加劑。氣味刺鼻如香水、入湯即逝者,應加警惕。
- 茶中帶乾花並非品質保證:標準僅允許極少量乾茉莉花,且窨製工藝本即花茶分離。
- 識別等級須依標準之尺度:福州茉莉花茶之「特級」為最低一級,而非最高。
11. 趣聞
- 福州茉莉花茶同時擁有三重中國保護制度:地理標誌產品、證明商標、農產品地理標誌,並另於歐盟註冊保護。
- 鮮花於日間十時後採摘,採時仍為花蕾,入廠後方才綻放。
- 於等級序列中,「最高等級」(特級)之名,竟屬最末一等。
- 歐盟註冊申請人為園藝學會,而非茶葉協會;該學會亦列為省級標準起草單位之首。
12. 與其他茉莉花茶之比較
- 茉莉花茶: 茉莉花茶之通稱;福州茉莉花茶則為具法定產區及專有標準之名稱。
- 橫縣茉莉花茶: 產於廣西橫縣之茉莉花茶,自有受保護之名稱,在中國及《中歐協定》下均獲註冊;產區與標準文書皆不同。
- 茉莉銀毫: 一款茉莉花茶,其名恰與福州等級中之「銀毫」相同。
- 茉莉龍珠: 揉成珠狀之茉莉花茶;此類造型於福州標準中歸入特種茶。
結語:
福州茉莉花茶為茉莉花茶歷史核心產區之茶品,其標準精確至溫度與時數:烘青綠茶為底,日間採收之鮮花,每輪 10–12 小時之窨製循環,自四窨至六窨以上,再經提花與起花。各保護文書所定之產區均為十區縣,而其技藝已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。此為一款香氣得自鮮花,而非香料之茶。
資料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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