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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· 茶葉術語與概念 · 竹筒茶

Zhútǒng chá

Zhútǒng chá · 竹筒茶

竹筒茶 (Zhútǒng chá) 是「竹筒裡的茶」,更精確地說是「竹管內的茶」。這不是一種茶類或茶品,而是一種製作方式與形制:經過炒青、殺青或蒸軟等處理的茶葉,被填塞入一段竹管中,再將竹管置於火旁烘烤。若要取出緊實的茶柱,則需剖開竹管。雲南南部的傣族、布朗族與哈尼族皆有此製法。傣族的竹筒茶製作技藝於 2023 年被列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管內最終會是何種茶,取決於原料與工序:若依國家茶葉分類標準比對,使用新鮮葉片經鍋炒或殺青處理者,其工序組合接近綠茶;而使用已製成的曬青毛茶壓製者,則屬緊壓茶。根據 2000 年代中期愛好者的描述,當時俄語圈茶葉市場將此茶作為「竹筒普洱」販售。竹筒茶之名亦指其他事物,例如在竹筒中發酵的酸茶,以及作為容器的竹節本身。因此,此名稱的具體含義需逐次釐清。

1. 分類與產地

  • 類型: 並無單一類型,取決於原料與製程。國家標準 GB/T 30766-2014 將茶葉依工藝、產品特性、品種、原料與產地分類。其中綠茶(lǜchá)定義為以新鮮葉片經殺青、揉捻、乾燥製成之產品。緊壓茶(jǐnyāchá)則是以製成的茶葉為原料,經篩分、拼配、蒸軟、壓製、乾燥而成,歸屬於再加工茶(zàijiāgōngchá)。文獻所述之竹筒茶的不同型態,在此分類體系中位置各異:以新鮮葉片製成者,工序組合接近綠茶;以曬青毛茶製成者,則接近緊壓茶。所查閱之官方文件中,皆未將竹筒茶明確歸入某一茶類;其與標準定義之比對,屬編輯性解讀,而非正式分類。
  • 源自寮國報告之評估: 日本民族學者松下智(松下智)在 1996 年的文章中,引述了一份關於寮國北部琅南塔省的報告。報告作者認為,將蒸過的新鮮葉片緊塞入竹筒並乾燥而成的茶,與在雲南發現的竹筒茶相同,並稱其本質上為一種壓製綠茶,與微生物作用無關。此為該報告作者針對寮國樣本之評估,並非對雲南竹筒茶的分類。
  • 範疇: 一種形制與製作方式。非植物品種、非商標、亦非產區。
  • 是否為普洱: 依標準 GB/T 22111-2008,普洱茶(pǔ’ěrchá)係指以雲南大葉種曬青茶(shàiqīngchá)為原料,在保護地理區域範圍內,經特定工藝加工而成的茶葉。該標準亦規定,緊壓普洱茶(生茶與熟茶)之形狀有圓餅形、碗臼形、方形、柱形等。標準並未提及竹筒,亦未說明竹筒圓柱是否屬於「柱形」(zhùxíng)。因此,編輯性結論為:竹筒茶唯有在原料與製程完全符合普洱茶標準時,方可視為普洱茶。以新鮮葉片製成之竹筒茶描述中,並未提及曬青工藝。
  • 產地: 中國雲南省(Yúnnán)。文獻提及:
    •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(Xīshuāngbǎnnà),勐海縣(Měnghǎi)。 傣族竹筒茶技藝列入州級遺產名錄;保護單位為勐海縣文化館。松下智(1996)亦記述了勐海與景洪(Jǐnghóng)哈尼族的竹筒茶。
    •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(Wénshān),廣南縣(Guǎngnán),底圩鄉(Dǐxū)。 2025 年科學論文之樣本來源。當地亦有「姑娘茶」之稱,詳見「底圩茶」條目。
    • 布朗族(Bùlǎngzú)。 中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及松下智引述的 1982 年中國調查報告均描述其習俗;文中未載明具體地區。
    • 2025 年論文的綜述部分提及生產地區為勐海縣與廣南縣,但混淆了行政區劃:勐海屬西雙版納州,廣南屬文山州。
  • 中國境外: 據松下智引述之報告,寮國北部琅南塔省曾見兩種「竹筒茶」:蒸過並壓入竹筒的茶葉,以及類似布朗族酸茶的食用發酵茶。
  • 地理座標: 無單一地點:此形制分布於雲南南部多個地區,文獻未提供座標。
  • 標準: 於 2026 年 10 月檢索國家標準資料庫,未見以「竹筒茶」或「竹筒香茶」為名之國家標準(GB)或地方標準(DB);此不排除存在他名之文件。團體標準資料庫未能查驗。
  • 非物質文化遺產: 「傣族傳統竹筒茶製作技藝」列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七批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,依據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西政發〔2023〕13號文件(2023 年 11 月 21 日)。申報民族為傣族(Dǎizú),保護單位為勐海縣文化館(Měnghǎi xiàn wénhuàguǎn)。該文件未附具體技藝描述。
  • 地理標誌: 在所查閱文獻中,此名稱下未提及。

2. 歷史與文化意義

  • 歷史:
    • 1980. 據日本研究者中村羊一郎(1995 年文章),中國書籍《雲南少數民族》(1980)將發酵之「食用茶」稱為竹筒茶與酸茶。中村指出,此為依製法之描述性名稱,書中未提及生產者自身如何稱呼此茶。
    • 1982. 松下智引述的中國布朗族社會調查報告,列舉布朗族三種主要茶葉加工方式:散茶(sǎnchá)、竹筒茶與酸茶。據該調查,竹筒茶於傣曆六、七月製作:採摘之嫩芽炒乾後,趁熱填入竹筒,於火塘邊烘烤至竹皮焦黑,再剖開竹筒,茶即可飲用。此調查報告本身僅見於此引述。
    • 1996. 松下智記載,勐海與景洪的哈尼族(Hānízú)製茶傳統中,有將茶葉填入竹筒之作法。飲用竹筒茶及使用陶製烤茶罐之習俗仍有部分留存。他並指出,雲南南部藏緬語族群的竹筒與烤茶罐,在生活現代化與漢化影響下日漸消失,竹筒幾乎僅供遊客使用。
    • 2000 年代中期. 根據當時俄語圈愛好者文本,竹筒茶以「竹筒普洱」之名販售飲用。2004 年愛好者活動茶單描述為「壓入竹幹段的普洱」;同年一篇愛好者描述中,作者在聖彼得堡商店購買的樣本,剖開竹筒後發現內部為緊實的「茶腸」。文中未提及產地、生產者或茶類。
    • 2023. 傣族竹筒茶技藝列入西雙版納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
    • 2025. 發表關於底圩鄉四種茶(白茶、紅茶、綠茶、竹筒茶)揮發性香氣成分之科學論文。
  • 名稱:
    • 竹筒茶 (zhútǒngchá):竹為 bamboo,筒為 tube,茶為 tea;字面義為「竹管中的茶」。此寫法見於 2023 年西雙版納州政府文件、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及日本民族學文獻。
    • 拉丁轉寫. 唯一找到的英文科學文獻(2025 年論文)使用「zhutong tea」及描述性「bamboo tube tea」。帶調拼音 zhútǒng chá 為標準讀音。
    • 竹筒香茶 (zhútǒng xiāngchá),意為「竹管中的香茶」,見於流行使用者參考資料;所查閱之官方與科學文本中未見此名。
    • 姑娘茶. 2025 年論文稱此茶在中國被稱為「girl tea」及「Wazana」,但未提供漢字。流行參考資料將「姑娘茶」記為姑娘茶 (gūniang chá)。名稱解釋不一:參考資料認為與原料嫩度有關,2025 年論文則認為與成熟度有關。參考資料所載傣語及拉祜語地方名稱,未得一手資料證實,此處不予引用。
    • 姑娘茶的同名茶. 百科全書中,清代女兒茶亦稱姑娘茶(見「雲南下關沱茶」條目);而俄語之「姑娘茶」亦指貴州坡柳娘娘茶(見「坡柳娘娘茶」條目)。此皆為不同茶品。
    • 「竹筒普洱」、「竹普洱」. 2000 年代中期俄語市場名稱,見於愛好者文本。2005 年討論中,「竹普洱」亦指以竹葉包裹之普洱茶,如茶餅疊或迷你茶餅。此與竹筒茶無關。
    • 百科全書中. 此前此形制僅散見於「雲南綠茶」(作竹筒香茶)、「那卡」、「帕卡茶」及「底圩茶」條目;未有獨立條目。
  • 竹筒茶的三重含義:
    • 在竹筒中壓製並烘烤之茶,即本條目主題。
    • 在竹筒中發酵之酸茶. 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,布朗族將新鮮葉片煮過,待其酸化後填入竹筒並埋入土中。其他文獻亦以竹筒茶稱之:據中村,1980 年中國書籍將發酵之「食用茶」同時稱為竹筒茶與酸茶;松下智引述之寮國報告中,布朗族酸茶之類似物被稱為兩種竹筒茶之一。
    • 作為容器之竹節. 松下智(1996)亦以竹筒茶指涉器皿:竹節用於存放茶葉,亦可用於燒水,替代炊具與茶壺。他推測此習俗承襲自昔日統治雲南南部之世襲地方首領(土司,tǔsī)傣族。其文中一幅照片圖說為「拉祜族的竹筒茶」;未述及工藝。
  • 文化意義:
    • 技藝作為遺產. 列入州級名錄者為技藝,而非產品或品牌。同一名錄中,普洱茶技藝另列數項:普洱茶製作技藝(熟茶)、普洱茶製作技藝(金瓜貢茶)、普洱茶製作技藝(易武同興號)、普洱茶製作技藝(易武元寶茶),以及勐海曬青茶製作技藝。傣族竹筒茶未被列為普洱技藝之一;但名錄結構本身並非茶葉分類。
    •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遺產資料.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網站於 2023 年 11 月 21 日發布之資料,介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「中國傳統製茶技藝及其相關習俗」雲南部分,列舉雲南六項國家級項目:普洱茶製作技藝(貢茶)、普洱茶製作技藝(大益茶,2008 年)、下關沱茶製作技藝(2011 年)、滇紅茶製作技藝及白族三道茶習俗(2014 年)、德昂族酸茶製作技藝(2021 年)。其中無竹筒茶。
    • 哈尼族之茶. 據松下智,南糯山(Nánnuòshān)大茶樹可證勐海與景洪之哈尼族為主要產茶族群之一,竹筒茶為其製茶傳統之一。
    • 拉祜族. 「那卡」條目提及那卡村拉祜族之竹筒茶傳統;未能找到一手描述。松下智僅在圖說中提及拉祜族竹筒茶。

3. 植物學描述與原料

  • 品種 / 栽培品種: 文獻未載明。2025 年論文綜述提及大葉種原料;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提及嫩毛尖(nèn máojiān)。文獻均未說明所用茶樹品種。
  • 原料: 依描述,或為新鮮葉片(布朗族、2025 年樣本),或為已製成之曬青毛茶(shàiqīng máochá),後者見於一件商品描述。2025 年研究樣本使用廣南縣一村莊(文中拉丁拼音為 Diyi)同一生長環境、無病蟲害之新鮮葉片。
  • 竹: 官方及科學文獻未載明竹種。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提及附蓋之竹筒。某商品賣家描述為勐海縣特產之某種「香竹」,其宣稱僅見於賣家說法。
  • 採摘: 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為農曆四、五月;據 1982 年調查為傣曆六、七月。前者未說明曆法,後者未提供換算,故此二時限無法相互對應。某毛茶商品據賣家描述為春茶製成。
  • 採摘標準: 兩份布朗族竹筒茶描述均提及嫩毛尖;一手文獻未說明採摘葉數。
  • 原料要求: 竹筒茶無標準,故無正式要求。若以普洱之名販售,原料須符合普洱茶標準:保護地理區域內之雲南大葉種曬青茶。

4. 風土與栽培特點

  • 產區: 西雙版納州(勐海縣)、文山州(廣南縣底圩鄉),以及雲南南部布朗族、哈尼族聚居地。竹筒茶為加工方式,非單一風土之產物:所述樣本來自不同地區之茶葉。
  • 地形與氣候: 已查閱文獻中無竹筒茶專屬之地形氣候描述。
  • 海拔: 無數據。
  • 土壤: 無數據。
  • 2025 年實驗: 科學論文作者以同一村莊、同一生長條件之鮮葉製作四種茶(白茶、紅茶、綠茶、竹筒茶),並將竹筒茶之木質香氣歸因於加工特點:實驗設計確保原料產地一致,風味差異源於加工。

5. 製作工藝

雲南各描述的共通點為:將經處理之茶葉填入竹筒,於火旁或炭火上烘烤。其餘如原料、初製工藝、烘烤時間、烘烤後處理皆各異。無統一標準,文獻亦未提供單一工藝;以下為綜合工序及各變體,並註明描述來源。

  1. 採摘(cǎizhāi): 嫩毛尖(布朗族)或新鮮葉片(2025 年樣本);某毛茶商品為春茶鮮葉。
  2. 茶葉初製: 布朗族為鍋中炒乾(chǎogān);2025 年樣本為殺青(shāqīng)與揉捻(róuniǎn);某商品為製成曬青毛茶後蒸軟。
  3. 裝填入筒(zhuāngrù zhútǒng): 將處理後之茶葉填入竹筒:布朗族為趁熱填入,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並提及附蓋竹筒;某毛茶商品經蒸汽軟化後壓緊填入。
  4. 烘烤(hōngkǎo): 將竹筒置於火塘(huǒtáng)旁或炭火上。布朗族烘至竹皮焦黑;2025 年樣本於木炭上烘烤 18 小時。
  5. 乾燥: 2025 年樣本於烘烤後另有乾燥步驟。其他描述未提及。
  6. 剖筒取茶(kǎnpò zhútǒng): 據 1982 年調查,剖開竹筒後茶即可飲用。某毛茶商品據賣家描述,茶留在筒內以利存放與陳化。

所述變體:

  1. 布朗族.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:每年農曆四、五月,布朗族婦女將採得之嫩毛尖於鍋中炒乾,趁熱填入附蓋竹筒,置火塘旁烘烤至竹皮焦黑,即成香竹筒茶。1982 年調查描述相同,但時間為傣曆六、七月,並提及事後剖開竹筒。
  2. 底圩鄉樣本(2025 年論文). 新鮮葉片經殺青、揉捻,填入竹筒,於木炭上烘烤 18 小時,再行乾燥。此為單一研究之樣本製程,非標準。
  3. 使用製成毛茶(某商品). 賣家描述其商品(2020 年商品卡):2019 年勐宋村春茶製成曬青毛茶後,以蒸汽軟化,壓緊填入香竹段,於火塘中烘烤。竹筒外部燒黑部分刮除並略加打磨,避免沾污。每段約含茶葉 200 克(正負 25 克)。此為單一商品描述,未註明生產者。
  4. 蒸過之新鮮葉片(寮國). 據松下智引述之報告,新鮮葉片經蒸製,緊塞入竹筒並乾燥;報告作者認為此與雲南竹筒茶相同。

流行使用者參考資料另描述糯米(nuòmǐ)製法:將葉片或毛茶置於煮糯米之上以蒸汽軟化,再填入竹筒;「底圩茶」條目據地方資料則稱,填茶入筒後,整筒置於糯米上蒸。未能找到一手資料證實,且該參考資料所列製法前後不一。

描述分歧之處:

  • 原料. 新鮮葉片(布朗族、2025 年樣本)或製成之曬青毛茶(某商品)。此決定成品之茶類屬性(見第 1 節)。
  • 炒乾、殺青或蒸製. 布朗族用鍋炒;2025 年樣本經殺青、揉捻;某商品及寮國報告用蒸汽。
  • 發酵. 科學及官方描述均未述及炒乾或殺青竹筒茶在筒內發酵或陳化;寮國報告中蒸製變體明確稱為與微生物無關之茶。真正在竹筒中發酵者為酸茶(見第 13 節),屬另一產品。
  • 竹筒為模具或包裝. 竹筒作為模具:壓製成之茶柱經剖筒取出。國家標準 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規定,與產品直接接觸且構成其固有屬性之材料不視為包裝層,例舉中包括竹筒(zhútǒng)。該條款未明言茶葉;將此規則應用於竹筒茶屬編輯性解讀。某毛茶商品賣家將茶留置筒內以利存放(見第 10 節)。
  • 參數. 文獻未提供溫度與濕度。唯一時間為 2025 年樣本的 18 小時烘烤;唯一重量為某商品之約 200 克。

6. 感官品評

已查閱文獻中無竹筒茶之標準感官描述。以下為有限資訊,並註明來源。

  • 乾茶外觀: 緊實之圓柱體,形狀同竹筒內腔。2004 年愛好者描述中,縱剖竹筒後見內部緊實「茶腸」,可輕易掰下壓緊之茶塊。流行參考資料所載圓柱尺寸未獲一手資料證實。
  • 乾茶香氣: 已查閱文獻中無描述。
  • 茶湯香氣: 唯一系統性香氣描述為 2025 年對底圩鄉樣本之研究,其表述前後不一。論文摘要稱紅茶、綠茶及竹筒茶之香氣帶有果香調。感官分析結果中,竹筒茶樣本具有強烈木質香;討論部分則為與加工特點相關之明顯木質香調;香氣最濃郁且具明顯果香者為紅茶。文章未載明評審對象為乾茶或沖泡後茶湯。此為單一研究樣本之特性,非此形制之整體特徵。
  • 滋味: 科學及官方文獻中無滋味描述。個別賣家與愛好者之品飲筆記僅針對具體樣本,且彼此不一,故無法歸納竹筒茶之典型滋味;原料與製程影響甚大。
  • 湯色: 已查閱文獻中無描述。
  • 葉底: 已查閱文獻中無描述。

7. 化學成分

  • 揮發性物質. 2025 年《Metabolites》期刊論文,以頂空固相微萃取結合氣相層析質譜法(HS-SPME-GC-MS),並以氣味活性值比較底圩鄉白茶、紅茶、綠茶及竹筒茶之揮發性香氣成分。對竹筒茶之主要結論為與加工相關之明顯木質香調。
  • 先前研究. 同一論文引用鄭林等人之研究:以水蒸氣蒸餾萃取結合氣相層析質譜法分析竹筒茶化學成分(《雲南化工》期刊,2021)。原文未能查閱,相關數據不予轉述。
  • 非揮發性物質. 已查閱文獻中未見竹筒茶之多酚、氨基酸、咖啡因、維生素及礦物質含量數據。

此為通用規律,非本茶之數據:與多數茶類相同,成分取決於原料與製程,故新鮮葉片變體與曬青毛茶變體之成分可能差異顯著。竹筒中長時間烘烤對成分之影響尚無數據。

8. 保健功效

無竹筒茶特定功效之可靠數據。流行參考資料記載其具療效,但查無研究證實,此類說法不予轉述。如同所有茶樹葉片製成之飲品,竹筒茶含咖啡因;含量未經測定。

9. 沖泡方法

文獻中無沖泡參數。依描述,竹筒需剖開或砍開,自茶柱掰下茶塊。因竹筒茶之茶類取決於原料,沖泡可參考相近茶類之實務:新鮮葉片變體參考多數綠茶;曬青毛茶變體參考多數緊壓普洱生茶。此參考未經竹筒茶本身驗證。

  • 水溫: 80–85 °C,如多數綠茶;90–95 °C,如多數普洱生茶。
  • 茶量: 綠茶變體約 3 克配 150 毫升;緊壓茶變體 5–7 克配 100–150 毫升。
  • 器具: 蓋碗(gàiwǎn)適於兩種變體;綠茶亦可用玻璃杯,緊壓茶可用紫砂壺。據松下智,哈尼族仍部分保留以竹筒及陶製烤茶罐飲茶之習俗。
  • 步驟:
    1. 若茶仍在筒內,縱向剖開竹筒,自茶柱掰下所需重量之茶塊,盡量保持葉片完整。
    2. 以熱水溫熱茶具。
    3. 置茶。
    4. 毛茶變體如同多數緊壓茶,宜快速潤茶並倒棄;綠茶變體通常不需潤茶。
    5. 第一泡:綠茶變體浸泡 40–60 秒,緊壓茶變體 10–20 秒,如同多數同類茶;出湯宜盡。
    6. 續泡,逐次略增浸泡時間。竹筒茶可沖泡次數,文獻未述及。

10. 存放

一手文獻未描述存放條件。某毛茶商品賣家將茶留置筒內:據其所述,竹段敞口以紙及繩封閉,以利存放與陳化。此為單一賣家之作法。

此為通用實務,非本茶之數據。曬青毛茶變體如同多數緊壓茶,宜存放於乾燥、清潔、通風處,避光避異味。新鮮葉片變體如同多數綠茶,宜置於陰涼處;若已取出筒外,應密封保存。竹筒茶陳化是否變化及如何變化,尚無數據。

11. 價格與膺品

已查閱文獻中無可供百科全書採用之價格參考。竹筒茶無標準,亦無地理標誌資訊,故無法以標誌或規範驗證;技藝列入遺產名錄係針對工藝,而非具體產品,不構成品質標誌。

  • 避免混淆與膺品:
    • 竹筒不代表茶類. 管內可能是接近綠茶之新鮮葉片茶,亦可能是緊壓曬青毛茶。原料與製程應向賣家確認。
    • 「普洱」須符合標準. 竹筒茶唯有原料與製程完全符合普洱茶標準(保護地理區域內之雲南大葉種曬青茶)時,方為普洱。
    • 「竹普洱」不一定是竹筒. 2000 年代中期俄語市場亦將竹葉包裹之普洱茶稱為「竹普洱」。
    • 竹筒茶之名多義. 名下或為在竹筒中發酵之酸茶,其工藝與風味截然不同。
    • 賣家說法. 如聲稱特產竹種僅見於一縣,或傳統歷史悠久,須經獨立來源證實,否則僅為賣家之言。

12. 趣聞

  • 列入西雙版納州遺產名錄者為技藝而非產品,即傣族傳統竹筒茶製作技藝,保護單位為勐海縣文化館。
  • 竹筒茶一個漢語名稱指稱三種事物:經烘烤之竹筒茶、在竹筒中發酵之酸茶,以及作為儲茶與燒水容器之竹節。
  • 國家限制過度包裝標準不將竹管視為包裝層:其與粽葉(zòngyè)並列為產品固有屬性材料。
  • 1982 年中國調查報告將竹筒茶列為布朗族三種茶葉加工方式之一,與散茶、酸茶並列。
  • 2004 年,一篇愛好者描述記載,作者在聖彼得堡購買的「竹筒普洱」,縱剖竹筒後發現內部為緊實「茶腸」,可輕易掰下茶塊。

13. 與相近茶品比較

  • 竹筒酸茶(suānchá): 布朗族將新鮮葉片煮過,待其酸化後填入竹筒,封口,裹以竹筍葉,埋入土中三至四個月(據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網頁)或一個月(據 1982 年調查,其製作時間為傣曆七、八月)。德昂族酸茶(Dé’ángzú suānchá),據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網站,通常於春夏以雲南大葉種鮮葉製作:殺青、揉捻、厭氧發酵、舂搗、成型、乾燥;據該網站轉載,葉片於密封竹筒中發酵。德昂族酸茶技藝於 2021 年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此皆為發酵產品,而非經炒乾或壓製之竹筒茶。
  • 帕卡茶(Pàkǎ chá): 江城縣之茶,亦於竹筒中壓製,但據描述,茶柱於筒外乾燥。詳見「帕卡茶」條目。
  • 竹葉包裹之普洱: 2000 年代中期愛好者討論中描述,以竹筍葉包裹之普洱茶餅疊或迷你茶餅;此處竹為包裹材料,茶形不同。當時俄語市場亦稱之為「竹普洱」。
  • 竹筒為容器: 松下智所述竹筒茶第二義,即儲茶與燒水之竹節。此處竹為器皿,非模具。
  • 普洱柱形(zhùxíng): 普洱標準列柱形為緊壓普洱形狀之一。竹筒圓柱是否屬此,標準未述及;唯有原料與製程符合標準時,此圓柱方為普洱。

結語:

竹筒茶是形制,而非茶類。炒乾、殺青或蒸軟之茶葉被填入竹管,於火旁烘烤;布朗族烘至竹皮焦黑。傣族竹筒茶技藝於 2023 年列入西雙版納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筒內最終是何物,取決於原料與製程,而非竹筒本身。

關於竹筒茶尚有諸多未知:典型滋味與湯色、茶樹品種、竹種、單一研究以外之烘烤參數。對有興趣於茶與地方生活聯繫之人而言,竹筒茶展現了葉片與竹何以合為一物;對購買者而言,它提醒我們:茶之真義不在包裝,而在其原料與製作。

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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